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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全面规范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2026-03-05 09:42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李嫒嫒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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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国家铁路局网站获悉,近日,国家铁路局就《铁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检测机构许可制度、全面规范质量检测活动、强化质量检测活动监管。

  迫切需要建立铁路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显示,近年来,随着铁路建设快速发展,铁路政企分开改革和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广泛应用,加之近年来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法规政策和铁路工程建设环境也发生了变化,为适应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形势,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参考相关行业做法,迫切需要建立铁路工程质量检测制度,更好地保证铁路工程质量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建立检测机构许可制度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铁路工程质量检测的定义,强调对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规定了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类别,分为综合资质、专项资质两大类。

  征求意见稿提出,专项资质设混凝土与材料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路基工程、轨道与钢结构工程4个站前专业,以及牵引供电与电力工程、通信与信号工程2个站后专业。申请相应专项资质的,应具备该项资质标准中全部强制性检测参数的能力;申请综合资质的,应取得4个及以上专项资质且其中至少包含1个站后专业的专项资质。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检测机构资质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程序等要素;并提出了资质评审方式、评审程序、证书有效期以及资质延续、资质变更、机构重组、办理注销等有关要求。

  强化质量检测活动监管

  征求意见稿明确全面规范质量检测活动。包括:从工地试验室设置、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等方面规范现场检测管理;从检测人员配备、检测人员能力、检测人员从业等方面规范检测人员管理。

  另外,从仪器设备采用、检测报告出具、档案和样品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及检测业务委托、违法举报、保守秘密以及资质证书管理等方面对检测机构予以规范。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检测机构加强铁路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建设,对业务受理、数据采集、信息上传、报告出具、档案管理等检测活动进行信息化管理,不断提升质量检测信息化水平。

  同时,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资质承担范围以及委托合同约定开展铁路工程质量检测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其中,分包的检测项目不得超过承揽检测项目合同额的三分之一。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强化质量检测活动监管。加强对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了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和措施,并提出对检测机构资质实行动态监管;开展信用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多措并举维护铁路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活动公平有序;压实法律责任,结合铁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际需要,《铁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于规章权限内,在资质管理、检测活动管理、检测报告出具、专家评审等方面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评审专家以及监管人员的违法行为设置了行政处罚条款。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或者伪造、变造、冒用资质证书的,由铁路工程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陈琼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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