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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近期,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两个文件。
《意见》作为顶层设计文件,系统部署了补偿机制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实施方案》则是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明确在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建立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裴晓菲举例说,比如,2020年,四川省与重庆市签订了《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机制覆盖长江干流(川渝段)和濑溪河流域,2024年两省(市)签订第二轮补偿协议,将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嘉陵江流域和前河流域,推动补偿机制由“单一的水环境补偿”向“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多维补偿”升级。协议签订以来,长江干流跨省国控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Ⅱ类,主要污染物指标稳中向好。
裴晓菲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推动沿江(黄)省份共筹资金、共建补偿机制。鼓励各地自主深化补偿机制建设,拓展补偿领域、丰富补偿要素、完善补偿标准、创新补偿形式,探索各个层级生态保护补偿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