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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热发电迎政策利好 千亿级新增直接投资可期

2025-12-24 09:21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作者:王璐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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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2月23日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30年,我国光热发电发展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行业实现自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成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产业。

  业内人士指出,《意见》明确了未来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长期稳定预期,从积极培育应用市场、支持系统支撑调节作用发挥、鼓励技术创新、完善容量补偿等政策保障机制等方面布局一揽子举措,可引导资源要素高效集聚,促进产业降本增效,光热发电将迎来规模化“破局”发展,到2030年新增项目直接投资预计达到1700亿元左右,并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形成数倍于项目自身的产值。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也强调要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双重功能,能够有效平抑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出力的波动性,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同时,光热发电产业链长,规模化开发利用将成为我国新能源产业新的增长点。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成功掌握塔式、槽式、菲涅尔式等主流光热发电技术,已建成全球领先的光热发电产业链,电站单位千瓦建设成本从10年前的约3万元下降至1.5万元,度电成本降至0.6元上下,已初步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但我国光热发展还面临初始投资大、市场竞争能力偏弱、系统支撑调节价值未充分体现、产业技术水平仍需提升的问题。

  为破解光热发电发展瓶颈,《意见》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为产业规模化发展保驾领航。例如,在大型能源基地合理配置光热发电规模,建设一批以光热发电为主的支撑调节型电站,探索以光热电站为基础电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等光热应用市场培育。

  “这一系列举措将推动光热发电年均近300万千瓦的增速,通过规模化发展带动产业链成熟和规模效应释放,实现快速降本。”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称。

  在积极培育光热发电应用市场的同时,《意见》还提出加快推动光热发电技术与产业创新,逐步推动高参数大容量技术推广、稳步推进30万千瓦等级大型光热电站建设,建立系统发展机制,充分利用能源合作机制推动产业“走出去”。同时,发挥光热发电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作用,支持配置电加热系统的光热电站通过电力系统发挥长时储能功能获得收益,推动在运光热项目开展调度响应和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探索,提升在运项目的调度响应能力等。

  在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杜凤丽看来,作为能源体系中的绿色低碳支撑调节性电源,光热发电在电力保供、系统调节中发挥的核心价值,理应通过价格机制得到充分体现与合理补偿。《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容量,可按可靠容量给予补偿,鼓励相关省份探索构建光热电站可靠容量评估方法,完全契合了光热发电行业的发展诉求与热切期盼,将有效提振产业链上下游投资信心。

  政策利好不止于此。记者注意到,《意见》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光热发电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建立健全光热发电激励机制,提高电站包括绿证、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等在内的绿色收益,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通过综合政策支持促进降本增收。

  “在保障合理投资收益的前提下,光热发电将真正实现规模化和可持续化发展。”杜凤丽告诉记者,《意见》提出,到2030年,光热发电的总装机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粗略计算,这一目标将拉动新增光热发电项目直接投资约1700亿元,同时新增项目建设将带动生产线装备、基础材料、建材设备制造、运维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投资,形成数倍于项目自身的产值,将成为我国新能源产业新的增长点。按照目前10万千瓦光热电站高峰建设期间用工数量测算,“十五五”期间,新增光热发电项目可创造就业岗位约13.2万至14.2万个,社会效益同样显著。


责任编辑:陈琼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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