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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通过发出司法建议,成功促使被执行人某保险公司主动履行全部案款12万余元,帮助申请执行人戴某顺利获得赔偿,同时也为企业规范运营与诚信建设提供了司法引导。
案件起因于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戴某与被告某保险公司诉讼至云溪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应向戴某支付赔偿款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已无可供执行的存款。公司方面在初期执行过程中配合度较低,致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执行困境,执行干警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惩戒措施,而是深入分析案情背后成因。经调查发现,该保险公司因经营面临困难,资金周转压力较大。若直接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可能进一步加剧企业运营压力,难以从根本上实现案结事了。基于保障企业可持续经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考虑,执行团队将突破口转向“司法建议”这一柔性机制。
随后,法院向该保险公司正式发出司法建议,明确指出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并引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重建信用体系,切实承担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
云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姚浒表示:“司法建议既是督促履行裁判文书的警示,也是帮助企业规范治理、实现长期健康发展的指引。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刚柔并济的方式,传递司法的温度与导向。”保险公司在收到司法建议后,很快将全部案款12万余元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对法院的监督与提醒作出书面回复,承诺将强化合规意识,成为守法守信的市场主体。
“这笔赔偿款对我们一家非常重要,非常感谢法院为我们解决了实际困难!”收到款项后,申请执行人戴某表示。(郑安安 晏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