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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2025-06-19 09:06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作者:向家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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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6月18日获悉,为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三方面9项具体政策。

  投资端政策包括四项,一是取消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二是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将在部分省市试点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政策推广至全国。三是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四是便利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将在部分地区试点的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试点政策(即“科汇通”)推广至全国。

  融资端政策方面,一是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将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将有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的外债便利化额度提高至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二是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登记管理,允许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免于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支付便利政策方面,一是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取消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二是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允许银行在统筹便利化服务和风险防范前提下,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便利化业务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三是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将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购房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允许境外个人在满足各地购房政策条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相关外汇资金的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

  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国家外汇局将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越诚信越便利”的外汇政策体系,强化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妥善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升外汇管理水平等。

责任编辑:陈琼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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