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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根据《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简称《基本准则》),于30日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气候准则》)。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专家、财政部可持续披露准则咨询专家胡晔认为,《气候准则》的出台意义重大,既借鉴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先进经验,又紧密贴合我国产业发展实际与监管需求,将助力我国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据悉,《气候准则》共计六章,其中第四章风险和机遇管理部分含5条,围绕管理披露目标,阐释如何揭示气候风险和机遇的管理流程,以及该流程与企业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的融合程度与整合披露规范;第五章指标和目标部分列21条,涵盖气候相关行业通用指标、行业特定指标、气候目标设定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依据等核心内容。
胡晔称,《气候准则》与《基本准则》在目的、披露目标、体例结构、术语概念以及基本技术要求等方面高度统一,同时针对气候变化特性增设个性化条款。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精准提供关键气候信息,辅助其经济决策、资源配置等。该准则充分吸纳了国际准则的精华,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总体接轨。《气候准则》契合中国国情、凸显中国特色,在气候影响信息披露、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碳配额交易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创新举措等方面,紧密结合我国法规制度和企业实际情况。
胡晔认为,《气候准则》具有五大重要意义:
一是统一我国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标尺。作为我国气候信息披露的规范文件,《气候准则》遵循自愿实施原则,为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提供了标准范式。
二是筑牢企业可持续发展评价根基。标准化的披露要求将促使企业构建规范化的气候信息管理体系,有效化解评级机构长期面临的气候数据碎片化、统计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大幅提升气候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为中国特色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三是提升我国气候治理制度推力。该准则将与《关于促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意见》(环办气候〔2025〕7号)等各种推进绿色转型政策协同发力,借助科学规范的披露机制,引导企业全面梳理碳排放管理体系,为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
四是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产业高效流动。通过明确气候风险识别、机遇分析等披露规范,《气候准则》激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与低碳投资;推动企业建立透明、规范的气候信息披露机制,从治理层和管理层两方面提升气候相关风险管理水平;为投资者及利益相关方全面评估企业长期价值与潜在风险提供有力依据,引导金融市场资源有效配置。
五是为可持续发展评级国际互认奠定基础。与国际接轨的《气候准则》为我国评级机构规范气候议题评级方法奠定了国际评级机构沟通的制度基础,为后续评级结果互认营造了有利条件。这一举措将显著降低企业国际化运营成本,助力中国企业巩固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关键地位,进一步提升国际市场综合竞争力,对推动我国企业高质量“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胡晔称,我国将稳步构建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此次《气候准则》开始公示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彰显我国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已步入制度推进的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