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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专家:资管新规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

2018-07-07 08:25 来源 : 上证报APP·中国证券网        作者: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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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7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记者近日采访了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监魏星,他指出,《指导意见》直面近年来不断累积的影子银行风险,兼顾防风险、促发展和稳市场的平衡,精准拆弹,打响了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第一战,对于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更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多招“精准拆弹”影子银行

截至2017年末,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达到百万亿元,但由于监管标准不一致,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显露出诸多乱象。

魏星表示,乱象突出表现为产品多层嵌套,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简称非标)投资急剧膨胀,刚性兑付普遍存在,“非标+刚兑”使资管业务演化为一个规模巨大、监管缺失的影子银行,导致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资产虚增虚胖,背离了发展直接融资的初衷。

在他看来,非标投资催生影子银行风险,削弱了监管政策和宏观调控的有效性。非标投资期限错配严重,资金池操作加大流动性风险。刚性兑付使资管走样成为信贷替代品,加剧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

魏星指出,拆解以资管业务为代表的影子银行风险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环节。《指导意见》针对影子银行的产生根源及种种乱象,精准施策,按照产品类型而非机构类型统一监管标准,严格规范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坚决打破刚性兑付,规范资金池,实现对影子银行的“精准拆弹”。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严格规范资管产品投资非标。一是对“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核心要素进行了界定,为加快推进“非标转标”指明规范方向;二是要求资管产品投资非标严格遵守期限匹配和金融监管部门的限额管理要求;三是禁止资管产品直接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防止商业银行借助资管产品实现表外放贷。

同时,《指导意见》切实打破刚性兑付。一是在界定资管业务时,强调投资者自担风险并获得收益,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二是明确了刚性兑付的认定情形,包括违反净值确定原则保本保收益、滚动发行保本保收益、自行筹资或委托其他机构代偿等。三是区分两类机构进行惩处,强化外部审计机构在刚性兑付认定中的责任。

《指导意见》还引导金融机构转变预期收益率模式,强化产品净值化管理;禁止金融机构开展资金池业务,强调每只资管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和产品久期管理。

新规充分考量防风险、促发展和稳市场的平衡

《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给予了广泛关注,并提出了大量意见和建议。

记者获悉,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反复研究,慎思明辨,科学决策。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拆弹,积极化解存量风险,促进行业有序转型,不再以风险积累为代价换取行业高速发展,不因行业利益而迟滞金融改革和风险处置。另一方面,也注重把握防范化解风险与维护市场稳定之间的平衡,宽严相济,疏堵结合,避免引发金融市场剧烈波动。

魏星举例,《指导意见》对非标投资开正门、堵偏门,既坚持从严规范,从期限匹配、限额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限制,又考虑到非标存量较大,为避免影响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融资,为非标保留适度空间。对产品估值,鼓励资管产品的基础金融资产以市值计量,同时兼顾债券、非标等资产投资的现实情况,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以摊余成本计量。对产品嵌套,兼顾金融机构委托投资的合理需求,允许资管产品进行一层嵌套,并强调平等准入,以消除因开户受限等导致被动嵌套的客观因素。对产品分级,在充分调研金融机构实践和当前市场承受力的基础上,允许封闭式私募产品进行份额分级并设定分级比例限制,以满足市场需求。对过渡期,按照积极稳妥、审慎推进的思路,设置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给金融机构充足的整改时间,并允许在过渡期内发行老产品对接存量产品投资的未到期资产,但要控制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并制定整改计划。

责任编辑:梁肖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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