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称,为进一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经银保监会同意,决定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
通知表示,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据了解,原有6家试点公司分别为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保险。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我国共有10家养老保险公司,分别是平安养老、太平养老、长江养老、中国人寿养老、泰康养老、人保养老、大家养老、新华养老、恒安标准养老、国民养老。
根据通知,各试点公司应当秉持长期经营理念,合理制定业务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各公司要持续创新产品,增强养老保障功能;要服务民生大局,积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需求。
银保监会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平稳,业务规模稳步增长,试点公司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安全稳健的长期养老保障选择。
根据通知,试点范围扩大后,相关监管要求适用《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57号)规定。
上述规定显示,试点保险公司应创新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消费者达到60周岁及以上方可领取养老金,且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试点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上述人员投保提供交费支持。试点保险公司应探索建立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长期发展相适应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长期销售激励考核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较长期限的投资考核机制等。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前提下,鼓励试点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与养老、照护服务等相衔接,满足差异化养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