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深圳推进QDIE试点 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

分享至

上证报记者今日获悉,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今日修订发布了《深圳市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此次修订的管理办法中,主要亮点包括允许多种管理模式、放宽投资范围、放宽QDIE境外投资使用期限、优化受理流程、允许根据需要调整投资项目等。同时,新修订政策将通过联合会商工作机制,按照“审慎、培优”的原则,支持和鼓励优质、合规的机构“走出去”。

QDIE对于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和融合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助力全球科技和创业创新高地需求有着积极意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QDIE新修订政策的落地,势必进一步吸引全球优质资产管理机构、创新项目和顶尖人才汇聚深圳,从而有力提升深圳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地位和影响力,为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贡献“金融力量”。

据悉,为全面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管理办法是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结合QDIE额度扩容试点,对2014年原有试点政策进行了大幅优化修订。

2014年,深圳印发实施《关于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正式启动QDIE试点工作,经过7年的发展,已形成了高效、完善的试点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政策的实效性和便捷性也得到了市场的充分认可。

截至目前,获得试点资格的QDIE管理企业共53家,其中包括多家持牌资管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 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类型企业,获批投资总额度16.01亿美元。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一揽子推出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其中重点提出优化私募、创投准入环境和发展环境。2020年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深圳市QDIE额度由50亿美元扩容至100亿美元。

责任编辑:陈琼枝
相关推荐

关注中国财富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手机财富网

热门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