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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支持建设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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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发展改革委官网12月15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有关要求,支持建设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示范区范围包括阜新、朝阳两市。

发展改革委要求,示范区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把握东北全面振兴战略机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合理确定产业承接方向,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深化开放合作,着力提升产业承接能力,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有力有序有效承接京津冀等国内外产业转移,将示范区建设成为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高地,打造区域经济新增长点,推动东北全面振兴。

责任编辑:徐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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