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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崇实:破除15种形式主义顽症》:力戒形式主义

2020-09-22 16:00 来源 : 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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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反对形式主义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要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紧盯形式主义新动向、新表现,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久久为功。

形式主义的产生,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党员干部个人原因也有体制机制原因。只有深入分析深层次体制机制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找到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根源一:政绩观扭曲导致脱离实际胡乱作为。有人将形式主义比喻成“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群众看着观感极差,但于当事者而言,搞一番形式不但可代替实际工作,甚至还可能“出政绩”。

有的人顾虑个人的仕途和名利,或者为了小集团的利益,既不愿意下功夫真抓实干,又想取宠于上级领导,因而去搞形式主义的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只重显绩不重潜绩,只练唱功不练做功,抓工作只要“短平快”、不要“长远实”。其根子是虚假的政绩观和严重缺失的责任心,用简单易行的表面工作代替了需要艰苦奋斗的过程。这类形式主义者总摆出一副“政治正确”的样子,常常以“对上级负责”为借口,其实,真正对之负责的只不过是他们自己的名利或他们那个小集团的利益。所以,宁肯不顾实际需要,使工作受损失,也要去迎合、应付、讨好上级,从根本上讲这是个人主义在作祟。

根源二:缺乏担当、本领恐慌导致懒政怠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产生,与一些党员干部懒政怠政密不可分。不分缘由的“一禁了之”,不管实际的“搞一刀切”,不问是非的“各打三十大板”等,皆属此类。

归根到底,懒政怠政与缺乏担当精神、欠缺担当本领有关。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自然遇见好事就办,遇见困难就拖,遇见矛盾就躲,“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缺乏担当本领,不会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就只能照搬照抄上级要求,“上下一般粗”,妄图“一把钥匙开各种锁”,抑或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依葫芦画瓢”,想要“一个药方包治百病”。

根源三:“官本位”思想影响导致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甚深,与传统文化糟粕的流毒有着密切关系,其中,“官本位”思想和“面子”文化影响最深。

官僚主义自不必说,无论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高高在上,还是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的目中无人,都折射出权力的任性。受“官本位”思想影响,一些党员干部自觉不自觉地就有了“官老爷”做派和“衙门作风”,出门“讲排场、耍威风”,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包括“门好进、脸好看”但依然“事难办”,“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对上唯唯诺诺,对下横眉立目”等,都是这种做派的具体表现。

“讲面子”“好面子”等思想深深根植,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国人的面子情结源远流长,鲁迅先生曾辛辣地将面子喻为中国人的“精神纲领”。现实中,“死要面子活受罪”,“宁失‘里子’也要‘面子’”,“做足‘面子’好显摆”等现象并不鲜见,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习惯层层陪同、前呼后拥,有的习惯以开会解决问题,大会小会“各方代表”都得到齐以显示重要重视等,归根到底还是“面子”文化作祟。

根源四:上级罔顾实际,下级应付差事,官僚主义催生形式主义。有人说,形式主义的发生,有时是被官僚主义给“逼”出来的,不无道理。有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好大喜功,定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层层下压,逼下面搞形式主义。督查检查、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基层应接不暇;检查工作不深不细,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下面做表面文章,上面看表面文章。官僚主义为了掩饰自己,也最怕形式主义被揭穿,总是千方百计保护形式主义。有关部门考察干部不深不透,提拔重用了一些惯于搞形式主义的人。这些,都在客观上起到了纵容和助长形式主义的作用。于是,本来躲躲闪闪的形式主义,便摇身一变,理直气壮、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大雅之堂。

根源五:监督机制缺失导致心存侥幸少有顾忌。形式主义之所以屡禁不止,还在于形式主义的界限往往不是那么明晰,甄别起来有一定困难,给监督和问责带来一定难度。特别是,形式主义者往往又会摆出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披上各种各样“政治正确”的外衣,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虽然这些“障眼法”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但在客观上增加了形式主义被发现的难度,造成监督难以及时到位,这让形式主义的想法、做法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始终存在市场。而且,有时候形式主义带来的损失和危害并不直接,这不仅带来监督的滞后,追责也难以及时跟上。由此,一些党员干部索性平日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甚至听之任之,监督和处罚都没有动真碰硬,甚至陷入“以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的怪圈中,在客观上纵容和助长了形式主义。

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根源,从历史角度来看,我们反对形式主义都是重视运用教育培训的方式解决思想方法的问题,而不太重视制度和机制建设。用法律、党内法规或其他制度对形式主义表现形态、适用情形、认定标准、处罚措施等作出有针对性地规定,这方面积累的经验比较少。

正是因为在历史上高度重视反对思想方法上的形式主义,往往将工作实践中的形式主义当作思想方法上的形式主义来对待和处理。因此,常采用整风的方式来进行解决,而不是通过制度等常规方式来解决。如延安整风解决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等作风问题。用整风的方式来解决作风问题,容易将已经蔓延开来具有普遍性的不良党风政风在较短时期内遏制住,但这种运动式的治理也有弊端。运动式治理对作风问题的处理在不同时期处理的力度不一样,往往是紧一阵松一阵。运动一来,有关部门和机构对“顶风违纪”处理很严很重,运动过后则处理相对较轻。运动式治理往往大量采用通知、意见、方案等非规范性方式要求整改,较少通过稳定性制度安排的方式处理。

不良之风具有容易复发的特点,由于缺乏稳定性的制度和机制保障,“运动式”治理之后,不良作风可能会复发并蔓延。时紧时松的运动性治理容易造成习惯性依赖,一旦出现形式主义作风,往往总希望发起新的运动来解决。这种依赖程度越深,给形式主义留下的制度性缺陷空间就越难缝合。(本文节选自《为政崇实:破除15种形式主义顽症》)

《为政崇实:破除15种形式主义顽症》

李松 著

ISBN:978-7-5166-5178-0

新华出版社 2020年9月

定价:39.80元

责任编辑:黄采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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