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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责险缘何官司不断?

2019-08-09 08:40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作者:韩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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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二审判决,保险理赔纠纷再次闯入公众视野。

这次引发纠纷的是医责险。这类责任险的推出本是为了转嫁医院执业风险、缓解医患关系,现如今却陷入纠纷漩涡。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披露,今年因医责险引发的法院判决已达47起。

根据上证报的梳理,医责险引发医院(患者)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三方面:医院所造成的事故责任是否在保单合同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是否做到了足够的免责提示;索赔金额和索赔时间是否达成一致。

普通的保险理赔纠纷往往可以通过沟通调节处理。那么,在医责险领域,为何屡屡闹到打官司的地步呢?

一位责任险业务员表示,医责险产品采用的是格式化条款,很难将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都囊括其间,理解起来容易产生歧义。“尤其当纠纷发生时,双方处于不同立场,理解和解释的角度就不一样,最后往往僵持不下。”

上证报梳理发现,今年6月以来的8起官司,判决结果均为患者或医院获胜。其余三四十起官司中,保险公司也鲜有胜绩。

一位行业律师分析,保险公司连连败诉,或许跟法院举证环节有关。医疗事故发生在医院里,医院有天然的取证优势,保险公司很难采集到对自身有利的证据。从目前公布的判决来看,保险公司普遍停留在以保险条款进行申辩的阶段,难以提供更有利的证据。

据国家卫健委披露的数据,我国已有11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我国约有1.2万家公立医院,对医责险几乎实现全覆盖。”一位保险公司非车险负责人透露。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介绍,在一些地区,医责险仅仅在医疗事故出现后提供保险金补偿,而没有引入配套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容易出现患者、医院、保险公司三方很难就理赔金额、理赔范围达成一致的情况,相应的医责险纠纷也多。

朱俊生认为,医责险仅仅提供事后赔偿服务是不行的,保险公司必须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介入到医疗事故的处理中,参与到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和金额的谈判中,才能形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避免因医责险理赔再起纠纷。

“医责险产品本身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上述非车险负责人表示,发生医疗事故的场景很多,一套保险条款很难尽数囊括,因此可以指定多款带有场景化条款的医责险,每款产品只保障特定场景,医院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组合购买。这样既可以降低单款医责险的价格,也能降低理赔纠纷。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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