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兴业银行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兴业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核准额度自决定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兴业银行表示,公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规定,组织做好本次债券发行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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