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富网讯(梁艳红) 洽洽食品6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和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对万和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悉,万和投资作为洽洽食品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2015年6月5日至2019年2月27日期间,累计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洽洽食品股份25,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超出法律限定比例0.12%。公司在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减少5%时,未停止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并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