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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06-17 22:16 来源 : 中国财富网        作者:谢玥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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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富网讯(谢玥)振德医疗(603301)6月17日发布公告称,根据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转办函(绍市监稽支函【2019】22 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器械抽验中发现标示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纱布块(规格型号:灭菌型 不带 X 光线,8cm*10cm-8P;批号:20180305)所检项目不符合粤食药监办稽【2018】77 号监督抽检(验)方案的要求,综合判定为不合格(表面活性物质不符合标准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2 万元整。

公司表示,本次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 20180305 批次医用纱布块货值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占比较小;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的处罚款 2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015%,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责任编辑:胡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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