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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摘牌常态化制度建设须到位

2019-04-20 08:25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作者: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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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三板摘牌的常态化,摘牌引发的问题日益凸显。其中,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的回购成为市场关注焦点,比如回购价格的确定、回购流程的安排、回购时间的限制等问题。在摘牌脱离监管之后,有些公司或制定不合理的回购价格,或超出回购时间仍未执行,甚至有些企业干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彻彻底底地玩“失联”。这一切,都让投资者的钱包受损,却投诉无门。

在A股市场,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正常情况下会出现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被强制退市;二是被暂停上市,但还有可能恢复上市。对于这两种不同的情况,处理投资者手中的股票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强制性退市的上市公司或进入老三板进行交易,或资产清算后偿还债务,甚至有机会重新上市;被暂停上市的公司若其业绩在规定时间内能符合市场要求,仍然可以申请恢复正常交易。

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新三板制度建设同样重要。有别于A股上市公司,新三板企业摘牌之后,就完全脱离了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管。具体到摘牌回购环节,如何规范挂牌公司合理确定回购价格、完善回购流程,已经成为目前新三板制度建设中刻不容缓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下,新三板市场投资者备受流动性匮乏、股价持续下跌等带来的影响。如果摘牌回购过程又出现问题让投资者再次遭受打击的话,这对新三板市场的长远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日前,持续研究摘牌过程中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新三板职业投资人周运南呼吁,摘牌不能一摘了之,监管部门应该从新三板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完善摘牌和回购的相关制度,成为市场相关利益主体的最后把关人和守护神。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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