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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揭示科创板投资19大风险

2019-03-26 10:42 来源 : 券商中国        作者:张婷婷 王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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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科创板高度重视投资者"适当性"!200位券商投教负责人参加培训,上交所揭示科创板投资19大风险点

上周五,来自90余家券商的200位科创板投资者教育联络人和业务培训师参加了上交所举办的投资者教育工作专题培训会。

据记者获取的相关培训资料,上交所在培训中重点提及,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各券商要注意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上交所揭示科创板投资19大风险点,包括盈利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亏损上市后仍存无法盈利可能;发行定价难度大,上市后存在股价波动风险;中止发行的风险;股票申购规则与主板存有差异;存在增发股票的可能性;退市情形更多,执行标准更严;差异化表决机制,致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受限;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股权激励制度更灵活,或致实际交易股数超发行数;涨跌幅放宽,应关注股价波动风险;引入做市商制度;申报数量和范围差异;不同交易方式的成交原则存在差异;融资融券与主板存在差异;异常交易停牌;红筹企业上市在信批、分红派息等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差异;存托凭证不等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规则可能修改或新制定。

特别需要提及的是,上交所表示,科创板股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并将此列为投资风险项。

200位券商投教人士参加培训,重点强调科创板风险提示

据上交所25日发布的信息,近期,来自90余家证券公司的200位科创板投资者教育联络人和业务培训讲师参加了上交所举办的证券公司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专题培训会。

本次培训围绕如何理解科创板的定位、如何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如何认识投资风险和如何在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开展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工作的要求等方面展开。

上交所在本次培训中强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时大事,要把大事办成好事,第一要旨是做好风险防控。证券公司要严把投资者交易权限开通关,做好适当性管理以及投资者教育工作,尤其是交易规则解读和风险事项提示。

经券商中国记者了解,本次培训举办的时间为上周五下午两点。有参加本次培训的华东地区券商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次培训主要强调对科创板进行风险提示,并专门把相关规则修改和制定列为风险项。

记者还了解到,监管要求券商每周上报一次投教工作进展情况,并要求券商搭建专门的投教架构,制定分管领导、责任部门领导、投教联络人上报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据记者获取的相关培训资料,上交所在培训中着重提及,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要求各券商应当制定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应当全面了解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投资者情况,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得接受不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对投资者是否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并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体现在实际操作中,上交所要求各券商应当对个人投资者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告知个人投资者;对上述评估结果和告知情况进行记录、留存。

同时,各券商应当重点评估个人投资者是否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的业务规则与流程,以及是否充分知晓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第三,应当动态跟踪和持续了解个人投资者交易情况,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风险承受能力的后续评估。

上交所重点提及,各券商应当向投资者揭示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并要求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要求各券商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引导其理性、规范地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要求首次委托买入科创板股票的客户,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充分揭示科创板的主要风险特征。并且,不得接受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的申购或者买入委托申购或者买入委托。

监管提示科创板投资19大风险

在关于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要求中,上交所在培训中表示,科创板投资者应当充分知悉和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事项、法律法规和上交所业务规则,结合自身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审慎判断是否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投资者在《风险揭示书》上签字,即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风险和损失。在关于“科创板投资关注事项”的培训中,上交所专门提示投资者注意科创板投资19大风险。

1、盈利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科创板企业所处行业和业务往往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技术迭代快、风险高以及严重依赖核心项目、核心技术人员、少数供应商等特点,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主营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2、亏损上市,存在上市后仍无法盈利等可能

科创板企业可能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最近 3 个会计年度未能连续盈利、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尚未盈利、有累计未弥补亏损等情形,可能存在上市后仍无法盈利、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

3、发行定价难度大,上市后存在股价波动风险

科创板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等坚持市场化导向,询价、定价、配售等环节由机构投资者主导。科创板新股发行全部采用询价定价方式,询价对象限定在证券公司等七类专业机构投资者,而个人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发行定价。

同时,因科创板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4、中止发行的风险

初步询价结束后,科创板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将按规定中止发行。

5、股票申购规则与主板存有差异

科创板股票网上发行比例、网下向网上回拨比例、申购单位、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布等与目前上交所主板股票发行规则存在差异,投资者应当在申购环节充分知悉并关注相关规则。

6、存在增发股票的可能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不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条件的限制,即存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束后,发行人增发股票的可能性。

7、退市情形更多,执行标准更严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

8、差异化表决机制,致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受限

科创板制度允许上市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9、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

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时,特别表决权股份将按 1:1 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股份转换自相关情形发生时即生效,并可能与相关股份转换登记时点存在差异。投资者需及时关注上市公司相关公告,以了解特别表决权股份变动事宜。

10、股权激励制度更灵活,或致实际交易股数超发行数

相对于主板上市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更为灵活,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比例上限和对象有所扩大、价格条款更为灵活、实施方式更为便利。实施该等股权激励制度安排可能导致公司实际上市交易的股票数量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数量。

11、涨跌幅放宽,应关注股价波动风险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股价波动风险。

12、引入做市商制度

科创板在条件成熟时将引入做市商机制,请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事项。

13、申报数量和范围差异

投资者需关注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最小价格变动单位、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等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股票交易存在差异,避免产生无效申报。

14、不同交易方式的成交原则存在差异

投资者需关注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包括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及大宗交易,不同交易方式的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存在差异。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不适用上交所主板市场股票大宗交易中固定价格申报的相关规定。

15、融资融券与主板存在差异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与上交所主板市场存在差异,投资者应注意相关风险。

16、异常交易停牌

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投资者应当关注与此相关的风险。

17、红筹企业上市在信批、分红派息等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差异

符合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在科创板上市。红筹企业在境外注册,可能采用协议控制架构,在信息披露、分红派息等方面可能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在差异。红筹公司注册地、境外上市地等地法律法规对当地投资者提供的保护,可能与境内法律为境内投资者提供的保护存在差异。

18、存托凭证不等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

红筹企业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在科创板上市。存托凭证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红筹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投资者应当充分知悉存托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具体内容,了解并接受在交易和持有红筹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19、规则可能修改或新制定

科创板股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券商正通过投教强化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

经过上周末的培训,各家券商迅速行动,有券商正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制定科创板专项投教宣传方案,也有券商正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

银河证券互联网投教基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银河证券正在结合科创板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方面与现有市场制度机制的差异,制定科创板专项投教宣传方案。以通过创新的投教方式、多渠道推广形式,使投资者全面了解科创板,强化投资者理性投资和风险防范意识。

据了解,平安证券设立了科创板专区,专门引入上交所出品的投教视频;组织策划科创板大百科,帮助投资者了解内涵及风险;关于适当性内容,制定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系统上对全渠道客户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确保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投资者均符合上交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

其实,早在各券商上演“开户”大战时,就有多家券商对科创板给出中高风险等级评定,并且非常重视投资者教育。

记者了解到,海通证券在e海通财APP设置了科创板投教专区,推出了系列投教专题;同时还将组织投行及研究所专家团队,通过视频直播等形式进行科创板的深度解读以及系列投资者教育工作。

为了促进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科创板的投资机会与风险,中信建投证券于3月初举办了302家营业部同时参与,面对投资者的“周末大讲堂”万人活动。同时,配套推出“中信建投服务科创板十大举措”,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提供全方位服务。

光大证券表示,公司正在积极整合内部资源,建立套集适当性要求、交易规则注册制度解读、科创板投资分析等全维多层级的投资者教育课件,用于后续投教及服务支持工作。

研究机构提示科创板交易风险

中信证券研究24日发布《科创板开板后的图景猜想》也提到了科创板交易中的多个风险,比如预计科创板定价系统性偏高,开板首日会被炒作冲高,5个交易日内冲高回落,潜在的融券卖出压力远大于核准制下的次新股等。

中信证券预计科创板定价系统性偏高,战略配售制度对发行定价的约束作用有限。类似港股的基石投资者制度,战略配售机制表面上是增加了对上市公司的约束,但实际上减少了可供配售的新股数量。

开板初期,预计首日会被炒作冲高,供给端来看,预估首批登陆科创板企业约30家,总市值规模1780亿左右,日成交额在180亿元级别,平均每家上市公司日成交额6亿元,相当于当前A股的10%分位;而从需求端来看,仅上交所50—100万账户的持股市值就高达6545亿元,按照5%的科创板持仓即可达到总流通市值水平。不公平的供需关系下,预计科创板新股上市首日会被炒作冲高。

由于科创板新股上市后可卖出方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占新发股本的60%—80%;而在原先核准制下,散户占绝对主导。所以,科创板新股上市后可卖出方之间的博弈会更加激烈,最优策略从“开板即卖”变为“尽早锁定收益”,以至于科创板次新股持续被爆炒的可能性远低于原先的创业板,预计5个交易日内冲高回落。

中信证券研究还认为,科创板交易下,潜在的融券卖出压力远大于核准制下的次新股。科创板次新股均是融券标的,而且由于战略投资者在限售期内就可以将股份出借给证金公司,卖空券源要比原先A股市场更为充足;顶配情况下,潜在融券卖空数量可以达到总流通股本的43%,大幅增加了新股炒作资金的潜在风险(尤其在前5个交易日)。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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