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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券商暂停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业务

2019-03-22 08:02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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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开始爆发的债券违约潮至今仍有蔓延迹象,证券公司的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业务也面临严峻考验。

上证报记者近期了解到,自2018年四季度以来,有证券公司在代理客户开展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时,由于部分债券的标准券折算率下调,客户无法补足资金及质押品,也导致了这些券商对中国结算出现连续欠库,券商也不得不紧急救火,以自有资金垫付交收款,部分证券公司目前已经暂停了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业务。

经纪业务模式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业务,是指经纪业务客户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开展回购交易时,证券公司作为中国结算的结算参与人,须承担担保交收义务。所谓担保交收,就是如果到期时客户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扣划融资本息,证券公司需为客户垫资。

今年2月份,某家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客户在开展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时,因质押债券的标准券折算率下调,无法补足资金及质押品,导致了标准券使用率超标、欠库和资金违约,违约金额为2000多万元。在上述紧急事件发生后,该券商第一时间以自有资金垫付了交收款,目前欠库状态已经解除。

据悉,去年第四季度也曾发生了多起经纪业务模式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事件,具有一定的行业共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自2018年以来债券市场总体信用风险形势严峻。上证报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有124只债券出现违约,债券违约主体数量和违约金额均创历史新高。2019年以来,也有31只债券出现违约。

在债券违约潮的背景下,若质押债券出现违约或质押债券的标准券折算率下调,风险极易向回购融资主体传导,个别单一债券发行人入库集中度过高的回购融资主体,就会出现连续标准券使用率超标、连续欠库甚至债券回购违约等风险事件。而目前回购融资主体大部分是私募基金产品户,偿付能力非常有限,一旦发生风险,证券公司往往需要为此垫付交收款。

二是证券公司自身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有的公司将债券回购交易按照经纪业务进行管理,未充分评估其作为融资类业务的特殊风险点,有的公司将私募基金产品按照自然人客户进行管理,缺乏与风险程度相匹配的事前、事中尽职调查和风险控制。

三是不排除部分债券发行方利用证券公司恶意进行债券套现行为。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有些债券因为资质不好难以顺利发行,发行方就暗中设立特定的私募公司进行自我购买,私募公司又拿着债券到证券公司进行质押回购,变相实现了债券套现,券商就在此套路下被动成了部分债券的接盘方。

上述情形的产生,促使券商正大力加强对债券质押式融资业务的风控。上述今年2月份发生欠库的券商对公司在途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业务进行风险排查,发布进一步加强经纪业务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业务风险管理措施。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客户准入审核、上调标准券使用率等风控指标、控制质押债券集中度、提高债券入库条件与暂停为高风险客户开立正回购业务权限等措施,切实防范和控制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

据悉,目前已有部分证券公司暂停了该项业务。业内人士表示,多家证券公司目前已通过自有资金垫付了交收款,为控制经纪模式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风险,部分证券公司作出了暂停该项业务的决定。

还在开展该项业务的证券公司也紧急加强了风险控制措施,比如控制质押债券集中度、控制单客户融资回购规模与提高债券入库条件等。

责任编辑:梁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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