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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第三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年内仍无落地可能

2019-03-06 10:51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王佳飞 吴若凡 包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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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3月5日发布,万众瞩目的“房地产税”不出意料再成关键词。

从“首提”到“稳妥”,再到“稳步”。

房地产行业这几年最大的谜题似乎就要得解。

2014年首提房地产税立法,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是“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时隔四年,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此独立成句,表述是“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2019年换了个词,表述是“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次的提法是进一步建全地方税收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是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政策之一,未来房地产税要根据各城市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政策。科学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可以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对于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定房价、稳定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作为房地产税最重要的一种,早在2011年,房产税就开始在上海和重庆试点。上海版方案主要针对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0.6%;重庆版方案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全国政协委员、房天下董事长莫天全提醒道,虽然“房产税”与“房地产税”只有一字之差,但也存在区别。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种都属于房地产税,是包括十多个税种的体系,主要涵盖了开发建设、房产交易和保有三大环节。

“房产税自始至终都是整个房地产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不过因其属于房屋保有阶段的税种,对民众持有住房成本产生较大影响而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莫天全表示。

事实上,自政府工作报告首提房地产税立法以来,这一议题始终是行业的绝对重点,似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诸如“房地产税将出台”的新闻。

税由法定。从2015年起,房地产税正式入列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然而,房地产税牵涉众多,立法难度远非一般小税种可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国人大网公布的立法工作计划获悉,从2015年到2018年,房地产税立法连续四年止步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立法项目日程。

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在2018年7月16日上午国新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在中规中矩的发布最后,统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一句话激起了行业的无限猜测。这句话便是——“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相关政策举措。”

对于真正的落地时间,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均持一致意见。

“过去几年,房地产调控出现了明显质变。各种房地产调控从过去的以‘限’为代表的短效机制向长效机制转变。”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但稳步推进下的房产税,还需要一定时间。立法过程较长,3年内落地可能性不大,房地产税目前在积极准备草案阶段,短期出台可能性不大。”

莫天全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018年以来,我国楼市调控正处于向长效机制完善落地的关键过渡期,调控地域不断拓展,一城一策,差别调控。作为长效机制主要内容之一,房产税的出台看似已是时机成熟、板上钉钉,许多机构与媒体均预测房产税将在年内推出。

但是,“与所有其他税种一样,民众和企业虽然都理解但是不喜欢税,房产税也不会例外。房产税迟早要推出,而且应该要推出,这是大势所趋。但房产税推出的时间节点,值得我们谨慎考虑和把握。”

全联房地产商会创会会长聂梅生亦指出,2019年仍将是房地产税落地的准备之年,继续完善诸如调查研究之类的前期准备工作。

“还没有做完这些准备工作,并不是今年就开征。”聂梅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责任编辑:袁上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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