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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险企要加强对合作中介渠道主体的管理

2019-02-26 13:09 来源 : 上证报APP·中国证券网        作者: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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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筑牢风险防控工作底线,银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要建立权责明晰的中介渠道业务管理制度体系,要加强对合作中介渠道主体的管理。

《通知》显示,保险公司要建立权责明晰的中介渠道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如保险公司通过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和互联网等保险中介渠道开展保险业务,应当加强中介渠道业务管理;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中介渠道业务合规审计制度,健全对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的合规审计,形成完善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机制。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合作中介渠道主体的管理,包括落实对中介渠道业务合规性的管控责任,及时要求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管理档案等。

此外,《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利用中介渠道主体开展违法违规活动,如不得在账外暗中直接或者间接给予中介渠道业务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不得唆使、诱导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主体,通过虚挂应收保险费、虚开税务发票、虚假批改或者注销保单、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

《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要完善中介渠道业务合规监督,总部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银保监会报送中介渠道业务报告及数据表格电子版;每年3月1日前向银保监会报送上一年度中介渠道业务合规情况内部审计报告;省级分公司应当在每年3月1日前,向当地银保监局报送中介渠道业务合规情况内部审计报告,分公司总经理应当在报告上签字,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银保监会表示,银保监会及各派出机构加强对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渠道业务相关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梁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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