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证券公司自公告之日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主做市商业务资格。
2018年12月14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并于2018年12月21日起施行。《指引》正式实施后,已在上交所备案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自动成为一般做市商,并可按《指引》有关规定申请主做市商资格。
根据《指引》,上交所对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实施差异化管理。主做市商可以申请为基金产品提供主流动性服务或者一般流动性服务;一般做市商可以申请为基金产品提供一般流动性服务。上交所对主做市商在资格管理、评价等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同时对主做市商进行适当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