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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资源:公司部分不动产被法院查封

2018-11-08 12:20 来源 :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陈一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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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早间,中捷资源(002021)发布公告称,公司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简称“浙商银行台州玉环支行”)处获悉,公司部分不动产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杭州市中院”)采取查封措施。

公告披露,杭州市中院查封了公司名下位于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龙山南路 52 号、52-1 号、52-2 号的产权。本次被查封的不动产由公司提供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捷科技”)作为产品仓库使用,该不动产被查封不会对公司及中捷科技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但由于该不动产已作为中捷科技向浙商银行台州玉环支行贷款的抵押物,查封事项可能会导致出现银行要求提前还贷的情形。

此前公告,公司因拟受让江西金源4.17%股权事项,与杭州凯睿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凯睿超”)、杭州执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执力”)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关于<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捷冠投资”)就此事项与相关方签署了相关协议,约定在公司未依约收购杭州执力持有的江西金源4.17%股权的情形时,捷冠投资有义务收购杭州执力持有的江西金源4.17%股权,万钢对此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环洲”)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对此义务承担连带担保保证责任。杭州执力认为相关方到期后未履行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表示,前述协议对受让股权事项明确约定了前提条件,且约定的前提条件均未触发(1、协议约定期限即2017年12月31日已过;2、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终止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3、公司持有江西金源57.71%股权的条件也未实现),故公司履行相关协议的前提条件已不可能实现,不存在受让相关股权的基础,公司认为公司不受让杭州执力持有的江西金源4.17%股权不存在违约情形。

2018年4月3日,杭州市中院认为原告杭州执力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冻结公司及捷冠投资、万钢、浙江环洲银行存款人民币78845687.5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财产。

据了解,该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已于2018年10月17日在杭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截至发稿,法院尚未判决。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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