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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股份混改启动 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

2018-11-04 08:3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刘丽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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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11月3日信息显示,中盐股份增资项目正式挂牌北京产权交易所,该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不少于两家投资者。

公告显示,此次中盐股份增资项目拟募集资金的金额将择优确定,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所持股份数不低于47.50亿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60.1%),新增股东所持股份数不超过31.50亿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39.9%);各投资者所持股份数在遴选基础上确定,单一投资者最终所持股份数不高于11.85亿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15%)。

公告显示,本次中盐股份增资项目所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盐产品研发、营销网络渠道建设、生产基地升级改造、盐穴及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信息化整合、技术研发支出和并购重组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此举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变,增强企业市场运作及拓展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支持公司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等。

中盐集团董事长李耀强近日表示,中盐集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被列入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第二批企业名单。中盐集团对混合所有制方案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确定了中盐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方案以制盐业务、销售业务等核心业务作为混改目标,希望通过以混改为突破口,推动混改与盐业体制改革、行业重组整合、商业模式改造的深度融合。目前,中盐集团已完成资产重组实施方案,拟订了业务发展计划,与多家国有和民营投资者进行了接洽,也对股份公司治理结构和体制机制进行了初步设计,力争在年内完成股份公司改造。

挂牌信息显示,中盐股份增资项目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在所处行业影响力较强;或为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或全国工商联公布的民营企业500强上榜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上一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二是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累计投资规模达到50亿元;或为合格机构投资者,且所管理基金产品规模超过50亿元(投资方须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三是意向投资方为持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书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许可证书(省级)的盐行业企业或其所属集团公司。同时公告还明确,意向投资方应承诺符合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政策和《食盐专营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意向投资方需以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出资。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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