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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控股股东所持股权尽数司法冻结

2018-10-24 08:01 来源 :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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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务危机或许已经蔓延至旗下上市公司。新光圆成(002147)10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新光集团及股东虞云新函告,获悉新光集团及虞云新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历史公告显示,虞云新为新光集团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新光集团董事长——被称为浙江女首富周晓光的丈夫。

公告显示,截止本公告日,新光集团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11.3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62.05%,已累计质押11.15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8.30%。本次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11.34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细节显示,新光集团与虞云新所持股份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用途为财产保全。新光集团与虞云新所持股份被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5日轮候冻结,同样为财产保全。

截止本公告日,虞云新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1.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6.89%,已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9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925%。本次司法冻结及轮候1.26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8939%。截至目前,新光集团及虞云新均尚未收到与本次股票冻结情况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文件,所涉法律纠纷尚无法确认。

新光圆成表示,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若上述股东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之后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同时表示,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冻结股份影响业绩补偿的潜在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10月8日晚间,对于控股股东新光集团30亿元债券未按期兑付的问询,新光圆成回复深交所称,上述债务违约风险暂未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而10月23日晚间公告显示,新光集团首笔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司法冻结开始日即为10月8日,涉及股份468.75万股。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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