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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连续三年财务造假领罚单 律师称相关投资者有权提索赔诉讼

2018-10-16 10:04 来源 : 证券日报        作者:何文英 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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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涉事高管仍在职

根据公告,湖南证监局决定对中兵红箭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隋建辉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玉顺、申兴良、王建文、郭慧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牛建伟、韩赤风等10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

公司2018年半年报显示,3月6日,董事会秘书温振祥、财务总监申兴良、董事卢灿华、独立董事李志宏、独立董事郑锦桥、监事王建文、监事周子平、监事刘善跃、监事文均因任期届满离职。而早在2016年8月9日,公司公告称,隋建辉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至此,处罚名单中的大部分高管均已离开中兵红箭。

值得一提的是,在处罚名单当中的部分高管仍在公司关键岗位上,李玉顺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牛建伟仍担任公司董事,韩赤风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李屹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进行财务数据造假活动,直接责任人在相关记录上签字确认,显然知情并主动参与其中。独立董事未能发现并指出问题,明显怠于履行勤勉尽职的义务。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存疑,并不适合继续担任上市公司关键职务。

符合条件投资者可索赔

《证券日报》记者关注到,自2017年8月1日,中兵红箭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以来,在东方财富股吧、淘股吧、雪球网等财经交流论坛上,股民对于索赔事宜的讨论从未停止过。“投资者怎样维权,我被中兵红箭害惨了”,有投资者在论坛问道。

10月11日,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团队在认证微博上公开表示:“中兵红箭涉嫌人为调节利润,已严重侵犯了投资者权益,2015年4月14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买入中兵红箭,且截至2017年8月1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均有权提起索赔诉讼。”

王智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已有多位投资者来电询问索赔事宜。

李屹向《证券日报》记者指出:“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出炉,为投资者的索赔明确了范围,建议符合索赔范围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有资质有经验的律所,提前了解索赔的相关业务流程,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证券日报》记者致电中兵红箭,就上述问题进行采访,但是电话并未接通。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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