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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资本“杠”上娱乐圈

2018-10-16 18:11 来源 : 中国财富网        作者:王振旭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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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富网讯(王振旭)10月初,一张超8亿元的罚单,让一场因“阴阳合同”风波而曝光的明星偷逃税事件,在人们几个月来轰轰烈烈的讨论声中,尘埃落定。

自媒体“爆炸式”传播

国庆假期中,根据相关部门通报,范冰冰及其公司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8.84亿元。从5月底崔永元一条举报微博开始,到10月份的处罚通报,自媒体“爆炸式”的传播效应以及网络舆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力令人惊讶。当下我们如何看待新媒体网络舆情的社会影响力?自媒体大V们又应该承担怎样的社会道德使命?整个事件本身究竟是崔永元个人的偶然,还是网民推波助澜的必然?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电视学院副教授顾洁对中国财富网指出,在新媒体时代,当网络事件借助于像微博、微信这样的社交媒体进行传播,大多数人都会关注或参与讨论,由此对热点话题形成集中的网络舆情,其社会影响力是十分巨大的。而崔永元爆料的事件之所以影响力大,是因为这个事件和大多数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最终演变为巨大的网络舆情。

影视行业“敲山震虎”

如果说崔永元的微博是一个“导火索”,那么现在看来,它所引爆的并不只是“范冰冰偷逃税款”这一个事件,甚至对整个影视行业“敲山震虎”。2018年下半年,有关“影视行业寒冬来临”的声音不绝如缕。入秋的北京凉风习习,一年一度的秋季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即“秋推会”)如约而至。作为业内重要的展会之一,秋推会被称为影视行业的“风向标”,每年都有大大小小的影视公司携自家剧集重磅亮相。中国财富网来到今年秋推会现场实况采访了参会的业内人士。据悉,本届秋推会参展参会公司460余家,参展节目共1122部,参会人员近2700人,与去年数据相比,剧集数勉强持平,参展公司数小幅下降。

此次秋推会针对记者关于明星高片酬以及影视行业从严监管等问题,与会嘉宾谈到了作为业内人士的真切感受。嘉宾表示,高片酬明星带来的流量可能会提升收视率和点击率,但事实证明,一些高片酬大剧不论是网播还是台播,效果并不会特别好,最终从业者也会逐渐趋于理性和平和。另一方面,也有嘉宾表示市场无法负担过高的片酬。对于行业的严监管,嘉宾表示希望规范规章制度,能让整个行业有序、健康的发展。而对于“影视行业寒冬来临”的说法,嘉宾则表示由于购买方的资金压力过大,很多公司对于投剧持观望态度。

热点话题背后的法律知识

涉及影视娱乐明星的话题总是格外“吸睛”,范冰冰偷逃税款一事因执法机关的查处“靴子落地”,一方面整顿了行业风气,另一方面成为全民话题也向社会大众传达和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我们在“看瓜”“吃瓜”之余,不妨冷静观察此次案件中的几项法律要点。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武礼斌律师带来独家解读。

武礼斌表示,从“偷税罪”到“逃税罪”,罪名的变更也体现了立法者对偷税行为性质认识的变化。“纳税行为实际上是纳税人将自己合法获得的收入或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交给国家,来换取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纳税行为中的少缴税款行为和偷盗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

对于此次案件中只涉及了行政处罚,不涉及刑事责任,武礼斌表示,《刑法修正案(七) 》对于逃避缴纳税款罪进行了很大修订,初犯可免于刑事责任。“刑法是为了打击犯罪,但这只是其中一个目的,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稳定。对于初犯来说,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比较低,如果能及时补缴税款,接受处罚,一方面避免了国家税款的流失,另一方面也起到了教育作用。如果判刑,企业可能会面临倒闭的风险,从长远角度来讲,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国家涵养税源,充实税基。”

对于“避税天堂”霍尔果斯和避税的问题,武礼斌表示,在实践中很多人误把偷税当做避税,其实避税和逃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避税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说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把利润转移到霍尔果斯或喀什,实际上就是一种避税的行为。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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