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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红线标路径 国企降杠杆“知易行难”

2018-09-19 08:45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作者:朱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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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进行了“硬约束”,将所有行业、所有类型国有企业均纳入资产负债约束管理体制。《意见》明确,到2020年末,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要比2017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

多举措降杠杆

“对所有国企提出降杠杆的目标,其实此前就有先兆。”广东省一国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今年初,国务院国资委就提出了央企到2020年平均资产负债率比2017年底再降低2个百分点的时间表。此次正式出台的《意见》,已在今年5月份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获审议通过。8月份,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也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作用。

一个月前,广东省国资委也提出了降低国有企业负债率的目标:到2020年底,准公共性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的上升要得到有效控制,竞争性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要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带息负债占负债总额比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即控制在行业警戒线以内)。

根据《意见》,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约束指标,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原则上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基准线加5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基准线加10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重点监管线。

至于基准线的指标,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介绍说,目前国资委已确定了一个能够保证企业稳健发展的合理资产负债率控制标准: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5%,重点监管线为70%;国有非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70%,重点监管线为75%;国有科研技术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0%,重点监管线为65%;国有企业集团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5%,重点监管线为70%。

对于国企减负债、降杠杆的方式方法,《意见》提出了内外协同的“组合拳”,即从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自我约束机制和强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外部约束机制两个方面进行,具体方式包括完善资本补充机制、扩大股权融资、盘活存量、开展债务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

上述人士对记者表示,从当前看,深化国有企业降杠杆最主要和有效的方式,是推动国企并购重组以及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建立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等方面,属于长效机制,还需要在深化国企改革中逐步落实。

目前,广东省国资委在提及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时列举了多项举措,第一条就是坚定不移地实施省属企业战略性重组,包括推进集团之间重组整合、省属企业内部结构调整以及国有企业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和专业化重组。

“以壮士断腕的精神,对于国有‘僵尸企业’该关的要关、该停的要停、该并的要并、该转的要转、该破产的要破产,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实现省属企业脱胎换骨、浴火重生。”广东省国资委主任李成表示。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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