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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摸底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

2018-09-06 08:24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作者:程竹 潘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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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今年7月银保监会要求各公司自查开展的所有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后,监管部门对P2P平台保证保险的专项调研已经展开。中国证券报5日从接近监管层人士获悉,为了解各公司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开展情况,防范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风险,近期监管部门向各财产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书面调研的通知》(简称《通知》)。

“摸底”业务合规等五项内容

《通知》指出,此次调研的范围包括:一是保险公司,是指截至2018年8月31日止,有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未了责任余额的保险公司。未了责任余额包括未到期余额和未决赔款金额。二是P2P平台保证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为P2P平台上的出资人,投保人既包括P2P平台上的借款人,也包括线下业务合作方推送的借款人。

《通知》具体“摸底”五项内容。一是各财险公司开展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的总体情况,并填写附件(总体情况按抵质押/纯信用、个人借款人/法人借款人等维度进行分类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每类业务的占比、未了责任余额、单户最高承保限额、未到期业务的风险评估情况、应对措施等)。二是各财险公司开展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管控措施。按保前、保中、保后的整个业务流程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制度和系统建设、借贷资金往来安全性、风险监测、再保险、与合作方的反制措施等。三是各财险公司开展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的合规情况,对照《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文件中第六条、第八条至第十二条规定说明。四是各财险公司开展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产品使用情况,并对照《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关于审批、备案有关规定说明。五是各财险公司对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的相关监管建议。

《通知》指出根据书面调研要求,各财险公司还需提供公司与每个P2P平台的合作协议书(PDF版);需提供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的已决赔款清单;需提供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中涉及被保险人数最多的保险合同(每个P2P平台请提供一份,包括但不限于条款、费率、投保单、保单、被保险人清单、批单等)PDF版,以及P2P平台上单户赔款金额最大的理赔完整材料(每个P2P平台请提供一份)PDF版。

《通知》称,各财险公司要在9月10日前将调研相关材料报送至监管部门。未开展上述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应按照相关报送路径,以正式公文形式报告监管部门。

险企或淡化保证保险业务

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随着P2P潮兴起,一批保险公司和P2P平台相继开展了业务合作。但随着相关风险浮出水面,为避免成为风险的接棒者,的确有必要对P2P平台保证保险业务进行排查与整顿。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上半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信用保证保险累计保费收入为24.18亿元,占比7.41%,增长最快。

北京某中型保险公司负责人指出,目前P2P平台和保险公司合作的保证保险形式主要为履约险。借款人通过P2P平台向资金端借款,通过交一定保费为自身的信用风险担保。一旦借款人发生违约行为,保险公司来承担风险。此前,许多网贷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保证保险产品。如借款人出现逾期违约,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偿还借款。

不过,据一位财险公司信用保证保险部门负责人透露,受近期信用环境的影响,公司在逐渐退出保证保险业务。因近期保证保险业务中借款人违约的情况明显增加,保证保险业务受到了影响,保险公司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加重了。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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