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划,天津市将全面整治入海污染源,实施直排海污染源整治行动,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排查,加强港口船舶污染控制。
到2020年底,12条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同时,天津市将坚决禁止填海造地,实施最严格围填海管控措施,禁止审批新增围填海项目,海岸线向陆一侧1公里和海河干流岸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化学原料药制造和印染项目,已有项目要制定搬迁或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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