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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度接罚单,券商遭遇经纪人合规管理难题,营业部的这些合规风险点,你根本想不到

2018-08-22 10:08 来源 : 券商中国        作者:禹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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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安徽证监局对九州证券分公司经纪人宋天阳出具了警示函。再向前推半个月,西藏东方财富证券因原经纪人的违规行为被青岛证监局责令改正。种种迹象表明,监管正在强化对经纪人的管理。

事实上,首次提出经纪人为营业部工作人员,要求营业部配备合规人员,是在去年颁布的券商合规细则中明确要求。华北地区一家中等券商合规总监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券商对经纪人的合规管理是个难题。”

券商中国记者结合一家大券商的营业部负责人以及投顾的分析,梳理出经纪人执业的三大风险点。

此外,在券商营业部的从业人员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群体,就是专门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如营业部的投资顾问,券商中国记者梳理了六大风险点。

经纪人合规管理是个难题

经纪人与券商的关系可以用“若即若离”来形容,从劳动关系层面来看,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不属于证券公司员工。

从员工团队层面来看,券商内部对经纪人的归属并不认同,有大型券商营业部负责人向券商中国记者坦言,“如果别人问我营业部的员工人数,我会说,我们有员工XX人,另外有经纪人XX人,我不会笼统地说我们有XX个(两者之和)员工。”

但去年颁布实施的券商合规细则,却与实操层面有点差别。合规细则在要求营业部配备合规人员时,首次提出经纪人为营业部工作人员,应按工作人员的人数配备合规人员,表明监管强化了对经纪人的管理。华北地区一家中等券商合规总监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券商对经纪人的合规管理是个难题。”

监管对经纪人的处罚力度正在加强。上周,安徽证监局对九州证券安徽分公司经纪人宋天阳出具了警示函。因其在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推荐客户在非正规期权交易平台进行期权交易。

往前推半个月,7月30日,因原经纪人李正光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青岛同兴路证券营业部被青岛证监局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

上述合规总监告诉券商中国记者,“连经纪人是否兼职都不好查验,有些经纪人都不在网上公示,目前行业内,为客户提供融资便利或炒股的经纪人,都有被罚的案例。监管在要求营业部配备合规人员时,首次提出经纪人为营业部工作人员,应按工作人员的人数配备合规人员,表明监管强化了对经纪人的管理。”

经纪人展业的三大风险点

券商中国记者结合一家大券商的营业部负责人以及投顾的分析,梳理出经纪人执业的三个风险点。

一、 不能做投资咨询服务。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只有从业满两年、并获得证券分析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方可申请投资咨询资格,然后才可以开展投资咨询服务。投资顾问是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正式员工中,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而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不属于证券公司员工。

上周被监管处罚的九州证券安徽分公司经纪人宋天阳,违规行为之一就是在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二、 不能代客理财。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炒股”,是证券业内的一条铁律,也是不能逾越的“红线”。证券经纪人也不例外。

7月底,西藏东方财富证券原经纪人李正光因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遭监管处罚。

三、 不能涉及两融、期货等创新业务。

一言以弊之,券商经纪人不能从事揽客之外的其他工作。在券商营业部进行扩张的年代,招聘带有一定客户资源的经纪人被各大券商所追捧。但随着监管趋严,经纪人满足合规管理要求则显得越来越困难。

一家大型券商南方某营业部负责人向券商中国记者分析到,“目前来看,大型券商里经纪人团队数量偏少,因为大券商本来一年就动辄几百亿的营收,一个经纪人带来一百多万的收入并不起眼,但是券商的风险却很大,一旦出问题,罚款数百万,还会在分类评级中扣分,得不偿失;但是对小券商来说,经纪人揽客可能一年会带来数千万的成交量,还是比较有吸引力的。”

上述负责人还透露,因为券商对经纪人的管理难度较大,经纪人违规是业内普遍存在的现象。“一般只有投资者主动举报,经纪人违规行为才会暴露出来。”不过他同时透露,就以他供职的券商今年以来的投诉情况来看,虽然股票行情一路走低,但是经纪人被投诉的案例却较往年有所下降,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经纪人与客户的沟通方式有所改变,强监管下,不再直白地给出盈利承诺等;另一方面可能是投资者的承受力在加强。

券商中国记者粗略梳理过去几年间监管对证券经纪人处罚比较典型的案例,如下:

2016年7月份,原国开证券上海龙华西路营业部经纪人朱炜明被证监会通报处罚,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朱炜明控制使用其亲属证券账户买卖“海螺型材”、“神剑股份”等共计132只股票,盈利约为452万元;同时,朱炜明先行建仓买入,后在电视节目中公开荐股,公开评价、推介“利源精制”、“万马股份”等10只股票,获利约43万元。证监会决定责令朱炜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朱炜明违法所得约452万元,并处以约1358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14年2月份,广东证监局对长江证券东莞鸿福路营业部原经纪人张柱进行处罚。监管认定,张柱作为该券商营业部经纪人,仅取得开展一般证券业务的执业资格,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其供职营业部也未授权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但是,在从业期间,张柱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了大量股市行情信息、荐股信息等证券信息招揽客户,通过飞信、QQ群向客户发送证券投资咨询信息,对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价格走势进行明确预测,并提供买卖时机、买卖价位的直接建议,张柱还对部分客户进行收费。广东证监局责令其停止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罚款1万元。

投顾展业的六大风险点

券商营业部的从业人员中,除后台人员以及客户招揽人员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群体,就是专门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如营业部的投资顾问。 直白点讲,投顾就是可以对客户进行个股咨询和推荐股票的人员。

投顾展业过程中,需要着力规避的风险点有哪些?

一、投顾最大的风险点就是不能代客操盘。“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炒股”,是证券业内的一条铁律,不过在利益驱动下,仍有部分证券从业人员逾越“红线”,最终被监管处罚。

二、疑似代客理财。比如说,投顾的手机上下载了一个炒股软件,有一天,客户来到营业部,跟你说他的网络不好,借你的手机进行下单,类似这种情况是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并且,有个别大券商规定,一个投顾不能同时拥有两台手机,券商合规人员会定期暗访上述情况。

三、对客户进行投资咨询服务时要注意提示风险,且提示风险一定要审慎。“如果你在给客户进行服务时没有进行足够的风险评估,假如一个低风险的客户,投顾推荐给他高风险的资产,如果该客户亏钱了,投顾就要承担责任。”一头部券商某营业部投顾告诉券商中国。

四,在对客户表达投资建议时,可以对个股给出方向或表明态度,但不能精确地给出建议,比如,“这只股票应该有20%的涨幅,这只股票一定可以涨到XX块钱之类。”

五,投顾人员在媒体等平台公开表达看法时,可以对大盘和行业给出建议,但不能对具体个股给出投资建议。

六、另外需要提及的是,对于入职不满两年的投顾,不能给客户任何投资建议,在展业中只能向客户引用券商研究部公开发布的研究报告,在转述时还要注明出处和来源。

证券营业部最大的风险点为负责人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在券商营业部里,由于营业部负责人掌握着最多的资源,但受到的合规监管却相对弱化,所以营业部负责人也成为券商合规管理的一个风险点。

“在合规管理办法中,对券商营业部负责人的管控是最弱的,在现实中,大券商的高压监管下,营业部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还比较到位,但是一些小券商对营业部负责人是没有监管的。比如说,我周围有营业部负责人,一周只上一天班,营业部没有人能监督他,总部也很难进行现场监管。”有券商营业部负责人表示。

“所以券商营业部负责人基本上一经发现问题,受罚就很惊人,刚开始时候会比较收敛,慢慢发现没问题就越做越大。”上述负责人表示。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一年里,至少有5个券商的营业部负责人被监管处罚。就在上个月,方正证券南京珠江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姚磊也因违法炒股,被证监会罚没逾175万元。

太平洋证券腾冲华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泰华违法所得金额巨大,他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累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3亿,累计卖出股票金额3.17亿元,已卖出股票累计盈利1433.96万元,去年12月份,被上海证监局处以罚没5735.8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件是上海证监局在调查其他案件时发现的违法行为。

微博大V荐股“擦边球”

除了上述经纪业务展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个风险点普遍存在,却被投资者疏于防范。

一些微博大V,他们根本不具备投资咨询的资格,但是通过“描述自己的投资经历”,同时在文章末尾注明“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实质上进行投资建议之实,打监管的擦边球。

有业内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还有一些所谓大V进行收费,这是明显违法的行为。证券公司收取佣金,因为提供了一些投资咨询服务等,是有法律依据的;大V在微博上不论是培训还是建模,收费都是违法的,更加不能代客理财。”


责任编辑:梁肖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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