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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试水券商交易结算模式

2018-08-08 11:02 来源 : 新华网        作者: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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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监管部门正在探索试点公募基金采用证券公司交易结算模式,目前已有六家新设公募基金公司先行试点。业界认为,新的交易结算模式将会对公募基金、券商、银行等参与方带来交易结算、风险管理等深层次影响,有可能“激活”行业格局变化。

  在此试点新模式之前,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通过租赁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其交易指令并不通过券商系统,而是直接发送至交易所,结算参与人一直由托管行担当。

  新的交易结算模式有别于此前公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通过管理人自已的投资管理系统直接进场交易的模式。以首批试点公募基金——融银基金为例,新模式下,中国银河证券为融银基金提供专用交易单元,将其纳入经纪业务体系进行交易管理,当日交易结束后证券公司根据交易所和中国结算下发的数据进行清算交收,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根据证券公司分发的数据完成产品估值清算和对账。

  中国银河证券方面表示,融银基金于6月8日平稳顺利地完成了沪深两市首单交易,至今已经平稳运行一个多月。

  从完善监管的角度来看,新的交易结算模式作出了有益探索。新模式下,证券公司对公募基金每笔交易进行资券足额、交易异常等监控和管理,对违反规定或可能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将提示基金管理人修改指令或按照交易所规定拒绝接受委托;交易的各类信息将进入交易和数据采集体系,可以全面发挥证券公司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监测系统在客户交易事中、事后的监控作用。

  通过证券公司的主动性监管,最终可以形成覆盖开户、账户使用、交易、资金划转、清算交收等完整业务的监管链条,与交易所的整体监控、金融机构的自主监控形成有效的互补,为打击各类非法证券活动、防范洗钱、内部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更有力支持。

  业内人士分析,由券商来做公募基金的结算更专业,同时能够在交易前端增加风险防范。券商需对产品的交易行为实时验资验券,还要承担起对公募基金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职责。此外,公募基金采用券商交易模式,可参与证券公司开展的全部业务,投资业务范围扩展至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产品设计的灵活性更高。

  “未来随着试点的拓展,券商的综合服务能力会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提升行业竞争能力。”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罗黎明说,试点工作开启了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拓展公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专业机构客户新契机,为证券公司做大、做强财富管理业务提供了新路径,同时也彰显了证券公司中后台运营能力对业务发展的支持和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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