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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不及时 秦川机床被陕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18-07-17 10:35 来源 : 证券日报        作者:赵静 殷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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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子公司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秦川机床分别被陕西证监局、深交所出具警示函、监管函。在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中,秦川机床还涉及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7月11日,陕西证监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对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经查,秦川机床存在未及时披露委托理财情况和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

根据警示函,2017年1月1日至9月30日,秦川机床控股子公司秦川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累计达4.21亿元。秦川机床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外,2017年11月16日,秦川机床控股子公司陕西汉江机床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1061.27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682.27万元。秦川机床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3月15日才在2017年年报中对上述两则事项进行了披露。

对于秦川机床未及时披露子公司陕西汉江机床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一事,7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亦出具了《关于对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的监管函》。

《证券日报》记者致电秦川机床了解到,委托理财产品问题是当时单笔金融未达到披露标准,但后来累计金额达到了披露标准。至于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问题,秦川机床方面对记者表示,主要是“信息传递问题”,控股子公司陕西汉江机床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时,秦川机床并不知道,后来制作年报的时候才发现这件事。根据去年新的信披标准,陕西证监局就对公司出具了警示函。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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