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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意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部署26项重点任务

2018-06-29 11:54 来源 : 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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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部署了十大方面26项重点任务。

河北日报29日消息,意见提出,对民间投资实行非禁即入、非禁即准政策。大幅放宽电力、电信、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扩大新型城镇化、军民融合技术、社会领域产业的民间投资。在雄安新区、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定州经济开发区、威县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

意见提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挂牌和多渠道融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对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债权及证券化融资,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民营企业,依据《河北省资产证券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省级财政按不超过发行总额1‰比例予以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到境内外主板和创业板、“新三板”、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上市,充实省级千家上市企业资源库,3年内新增挂牌上市民营企业300家以上。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城市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社会领域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专项债券。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在河北省中小企业持有股权6个月、投资额超3000万元的股权投资基金(除投资于房地产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外),按照《河北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由省级财政给予奖励,最高限额1000万元。扩大省科技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鼓励社会资本对科技型企业的投入。

根据意见,目标到2020年末,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力争达到70%以上,万人市场主体数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上缴税金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达到75%以上,吸纳就业人员数量占第二、第三产业比重达到80%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8万家以上,民营企业拥有河北省名牌产品占比达到85%以上,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河北企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占比达到60%以上,工业园区、大型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责任编辑: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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