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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资产债权计划未违约

2018-06-21 08:10 来源 :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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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光大永明资产公告称,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计划的偿债主体营口港务集团已按合同约定将本期全部本息偿还。

此前该债权计划面临违约风险,6月12日营口港务集团被曝出“无力偿还”首期5.3亿元本息,能否在6月20日到期日偿还成为关键。上述公告则正式明确,该债权计划未违约,由此保险债权计划“尚未出现一单违约”的纪录也得以保持。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3个工作日内,光大永明资产会将投资资金本息,分别划至各受益人指定账户。

保险资管人士不意外

光大永明资产昨日发布《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还本付息情况的公告》称:经确认,“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的偿债主体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于6月20日将本期全部本息划拨至本计划托管账户。

同时,光大永明资产称,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受益人分配受益凭证收益,并将继续尽职尽责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受益人合法权益。据记者了解,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3个工作日内,光大永明资产会将收益分别划至各受益人指定账户。

至此,这一违约风险事件以营口港务集团按时偿付本息解决,几位保险资管人士对记者称,“意料之中”,“跟此前推测一致”。

6月12日,记者获悉一份营口港务集团向光大永明资产发出的函件,称由于营口港资金短缺,对“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计划”到期的本金及利息共计5.3亿多元已无力偿还。并称,目前正处于辽宁港口整合过程中,希望光大永明资产调整到期的还款计划。

这一债权计划2012年末成立,规模为20亿元,期限是7年,还款方式为第6、7年分四次偿还本息,2018年6月20日为首笔本息的偿还日期。

彼时,市场担忧,这单债权计划可能会遭遇违约。若如此,这将成为首单违约的保险债权计划。光大永明资产6月13日表示:“我们公司目前正在依照程序积极处理,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积极推进事件妥善地解决。”

当时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保险资管人士即认为,这单债权计划违约可能性很小,或者至少是安全性不会有问题。

从偿债主体看,营口港务集团为国资背景,控股股东为港航发展,实际控制人为辽宁省国资委,不能偿债的风险较低;上述“无力偿付”5.3亿到期本息的来源,很可能与辽宁港口整合及其可能存在债转股操作背景相关,具体实施流程上或许出现一些不畅,因此,身处其中的营口港务集团希望对偿债做展期,只是没想到函件发出后的影响会这么大。

有资管人士对记者表示,违约与否要看到期日是否偿付,而不应将上述“无力偿付”的函件作为违约的判断依据,此前在信托领域即有“违约乌龙”事件出现。事后也证明,在相关各方的沟通下,营口港务集团最终如期偿还了到期本息。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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